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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在全省率先出台扶持发展家庭农场发展意见 2018-05-08     来源:福建开放大学     阅读数:138784

     记者从市农业局获悉,为加快推进农业生产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近日,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扶持发展农村家庭农场实施意见。

     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若干意见》,市级每年重点培育发展50个示范性家庭农场,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每年培育发展5-10个县级示范性家庭农场,旨在引导家庭农场实行科学化管理、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由市农业局牵头有关部门认定并授牌,各种扶持家庭农场的优惠政策重点向示范性家庭农场倾斜。

     资金扶持方面,各级新增的农业补贴资金将向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从2013年起,市级财政连续3年每年预算安排不少于200万元的专项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指导、商标注册、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市场营销、技术推广、品牌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同时,对于示范性家庭农场,将优先安排承担涉农项目,给予信贷支持、税收优惠,并鼓励家庭农场申请注册商标,申领营业执照,确认合法市场主体地位。

     《意见》还对不同类型的家庭农场提出具体要求。截至5月17日,全市已有登记注册家庭农场135家,占全省总数的70%。(记者 陈岩 通讯员 陈永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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