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印发对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标准的通知》(闽政教督办[2018]32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对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2号)文件,省政府自2019年开始对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进行评估。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迎接省对三明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将“发展继续教育、终身教育情况”作为“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情况”中的一个子项目列入考评。三月份以来,围绕《迎接省对三明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对照评估目标及标准,明确思路,细化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查缺补漏,整改存在问题,补齐自身短板。在规定的时间内,圆满完成三明教育局所下达的督导评估中相关终身教育部分的材料整理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