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新账号

《学习在线协议》

登录

忘记密码?

省财政提高社区运转经费补助标准 2018-05-05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网     阅读数:45409

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升社区服务能力,从2014年起,我省提高社区居委会运转经费财政补助水平,每个社区每年补助标准从1.8万元和2万元两档,统一调整提高到不低于5万元。对于提高部分,省级财政补助重点向财力困难地区倾斜。按现有1917个社区数(不含厦门)测算,全省各级财政每年负担的补助资金将增加约6000万元,其中省级增加约2900万元,市(县、区)增加约3100万元。2014年省级财政增加经费从省级上年结转机动财力中安排,2015年以后纳入省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

版权所有:福建开放大学闽ICP备 09037294号-11免责声明
指导单位:福建省教育厅主办单位:福建省终身教育服务中心   福建省社区教育指导服务中心   福建开放大学
咨询电话:0591-87809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