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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出台意见 农民工可参加社区居委会选举 2018-05-08     来源:宁德网     阅读数:26071

宁德网消息(记者 吴宁宁)  社区是城市的“细胞”,也是一个城市形象的具体体现。它的功能健全与否,直接关系到城市肌体的健康与和谐。未来,宁德市将进一步提高城市社区建设水平。在市委办、市政府办近日出台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加强社区组织体系、工作队伍、自治制度、服务设施等多方面建设。

  加快全覆盖
  入住率达50%小区要成立居委会
  今后,每一个小区都将得到社区居委会的服务管理。当新建住宅区居民入住率达到50%时,便要及时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
  在加强社区组织体系建设上,意见提出,要加快组织全覆盖。按照便于服务管理、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考虑人口规模、居民认同感等因素,科学确定社区管辖范围,管辖范围一般以1000~3000户为宜。加快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工矿企业所在地、新建住宅区、流动人口聚居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组建工作。新建住宅区居民入住率达到50%的,要及时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此前应成立居民小组或由相邻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代管。
  值得一提的是,我市将鼓励和支持社区居民开展互助服务,推动社区“爱心超市”等公益设施建设,每个街道至少设立一个“爱心超市”,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为“爱心超市”捐资捐物、提供帮助,逐步提高社区的救助救济水平。
  扩大干部源
  新录用公务员须到社区锻炼1年以上
  如何吸引人才服务社区,也是接下来社区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在扩大社区干部来源渠道中的重要一条,便是建立新录用公务员到社区锻炼制度,原则上新录用的县(市、区)机关公务员应到社区锻炼1年以上。
  我市将鼓励社会优秀人才通过公开、竞争、选聘的方式到社区担任专职工作人员。除了建立新录用公务员到社区锻炼制度外,我市还将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退休党员干部、社区民警、群团组织负责人、社会知名人士以及社区专职工作者经过民主选举担任社区居委会成员。鼓励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社区居委会帮助工作或建立经常性联系制度。
  与此同时,我市将把社区作为锻炼培养干部的重要平台,注重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选任街道(乡镇)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党政机关招录公务员,在同等条件下,应将社区工作经历作为优先条件。积极把优秀社区工作者培养发展为党员,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社区工作者担任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劳动模范。
  完善民主制
  具有选民资格的农民工也可参加选举
  在加强社区自治制度建设上,我市将完善社区民主选举制度,稳步扩大社区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覆盖面,而农民工也将拥有参选资格。
  意见提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对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资格条件作出规定。依法保障农民工参与社区自治权利,在本社区有合法固定住所、居住满1年以上、具有选民资格的农民工,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参加本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选举,保障社区居民的选举权。
  关于民主决策制度方面,社区将实施“六要”群众工作法,即社区的事党组织要参与,居民要知道、要参与、要做主、要监督、要满意。关于民主管理制度方面,今后将探索推广以网上论坛、民情恳谈、社区QQ群、居民议事日等有利于居民广泛参与的有效形式,保障社区居民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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